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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局
[U]
鄂民爆函〔2011〕12号
省民爆局关于举办全省民爆行业
安全生产资格再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按照工信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精神,经研究,省民爆局定于2011年10月11日至13日在武汉市举办一期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资格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经安全生产资格培训一年以上,并取得工信部颁发的民爆行业安全资格证书的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2、有关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各1名。
二、培训内容及学时:
1、民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民爆安全管理新法规、新案例;
3、培训时间为两天,16学时(含考试时间)。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10月11日至13日,11日报到。
地点:武汉蓝天花园酒店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19号(楚源大厦前行约100米)
电话:027-86655108
四、培训需知:
参加培训人员需携带工信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
五、费用:
再培训费900元∕人,由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统一收取;培训期间食宿费自理。
为便于安排培训及食宿,请各单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含各分公司、子公司)汇总后于2011年9月28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我局。
联系电话:027-59811897,59811829
传真:027-59811874
邮箱: zhujiong@hbgb.gov.cn
附:参加培训人员回执单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参加培训人员回执单
单 位:
序号
姓 名
性别
职 务
手 机
备 注
(请自行安排司机食宿)
2011-9-20 17:28:28
原文网址:- http://www.hubmb.com.cn/ArticleRead.asp?id=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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