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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开远分厂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强化民爆物品管控措施,开远分厂保卫科作为涉爆环节管理的具体负责部门,积极参与到由分厂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开展的对作业现场、生产区、总库区及试验场等具体涉爆场所的专项检查工作中。
按照工作要求,分厂保卫科制定了《不非法持有、私藏民用爆炸物品保证书》,将“四不”列入了保证内容。即不非法持有、私藏民用爆炸物品;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存储、使用、邮寄民用爆炸物品;不转让、出借、抵押、赠送民用爆炸物品;不传播、扩散民用爆炸物品制造技术。并组织分厂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检化验、检维修等各级涉爆人员138人签订了保证书。
此举在10月份进行的治安检查中得到了开远市辖区公安机关的认可和肯定。

原文网址:- http://www.ynah.cn/NewsInfo.aspx?NewID=519&bigid=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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