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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神斧杰思辰昱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杰思辰昱)通过银行向怀化中房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怀化中房)委托贷款1亿元,用于辰昱财富项目开发建设,约定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及时还本付息,杰思辰昱依法诉讼,法院已判决。杰思辰昱拟通过竞争谈判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择代理机构或团队,以风险代理的方式推进案件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怀化中房履约情况。2013年6月由杰思辰昱通过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向怀化中房发放1亿元委托贷款,期限为1年,年化利率为20%,实际用款人为怀化中房辰昱项目部,项目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李冬林。截至日前,怀化中房仅向杰思辰昱归还借款3135万元。
2.工程进展情况。项目位于鹤城区主干道红星南路90号,周边以中高档汽车及配件销售为主,配套较为齐全。项目地上主体29层,地下两层,共有两栋塔楼组成,配有空中花园。目前项目已完工并办理了竣工验收备案。
3、担保物情况。初始抵押物:309套住宅(34074.6平方米),374个商铺(8479.18平方米)。抵押物现状:127套住宅已解押并网签,152套住宅未解押已网签,30套住宅未解押且未网签;76个商铺已解押并网签,178个商铺未解押已网签,122个商铺未解押且未网签。另外,地下附二层(约100个停车位)网签在杰思辰昱名下。
二、案件执行进展
1、2014年9月27日杰思辰昱已经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怀化中房(李冬林夫妻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偿还杰思辰昱借款本息。2015年4月30日省高院做出判决,判决怀化中房偿还杰思辰昱8865万元本金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四倍利息标准支付利息及违约金,李冬林及杨洋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2、2016年4月,怀化市鹤城区政府立了怀化市鹤城区辰昱财富项目遗留问题协调处理工作组,工作组已经协调各方完成了项目工程建设,目前正在逐步办理分户产权证书。
三、风险代理合作的事项
(一)代理事项
1、拟定风险代理方案并按案时间节点推进案件执行;
2、负责与案件执行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债务人、其它债权人、政府、司法机关、其它中介机构)的组织、谈判、协调、文件处理等一切案件执行的相关工作。
3、及时提供月度代理工作报告及委托方需要的不定期工作报告。
4、代理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代理方式及费用
1.采取风险代理方式,具体条款双方协商确定
(三)有关要求
1.请在2021年7月28日之前提交风险代理方案及相关资料。
2.在代理合同签订后18个月内收回风险代理合同中约定的回款本息。若不能按期收回约定本息,委托方有权解除代理合同。
3.工作方案作为合同附件,并严格按工作方案时间节点推进。
(四)代理方需提供的资料
1.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证件(证照)。
2.能充分展现代理方规模、资源等实力的相关资料。
3.以往经办的经典案例和类似案例说明材料。
4.拟指派的经办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资格、简历、经办过的经典案例等等。
5.代理方案、承诺达到的代理效果、代理费收费方案等相关文件
四、代理人的确定
由新天地集团、杰思辰昱根据参与竞争性谈判人的资质能力、代理方案、承诺达到的代理效果及代理收费方案集体研究综合评定确定中选人并签定代理合同。
需了解更多情况的,可与杰思辰昱联系。
联系人:邓红波(18627565151)窦智(13974866201)
长沙神斧杰思辰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1年07月08日
原文网址:- http://www.hnxtdjt.com/contents/401/25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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