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深入开展督导检查。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保定市市县两级应急管理局和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分别成立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专项督导组,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生产储存情况,经营(批发)企业清零情况,小商店、小卖铺、流动摊贩等小、散、边、远非法销售情况进行拉网式督导排查,确保全市全域全时段禁售禁放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监管。对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的两家生产企业,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在督导企业完成原材料库清空、半成品库清空和周转库清空“三清”基础上,对所有厂房现场张贴封条,实施封条管理,确保停工停产期间安全。对成品库6000余件双响炮、2万余件地面喷花,安排专人盯守,实施24小时严密监控。在综合运用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基础上,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吃住在厂情况,厂区和库房日巡查情况进行不定时督导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安全规定落到实处。
三是抓好经营(批发)企业清零。在已完成16个县(市、区)18家经营企业近100万箱(件)烟花爆竹全部清零的基础上,重点对受疫情影响,两地两家经营(批发)企业滞留的2.6万箱(件)烟花爆竹进行专项督导,确保2月底前全部完成清零任务。同时,指导属地应急管理局制定详细方案,紧盯数量流向,安排专人监管,指导企业在清零过程中按照规范和要求进行出库入库,装卸运输。监督企业烟花爆竹流向,确保合法合规,防范在全市区域非法存留,防止剩余烟花爆竹在本地销售。
原文网址:- http://www.cbsw.cn/news.do?newsId=115235
复制代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