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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讯 1月9日,记者从陵水相关部门获悉,日前,陵水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组成的3个小组分赴11个乡镇开展烟花爆竹管控专项检查。检查发现,陵水年年红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私自更换商品外包装、烟花爆竹包装识别码、篡改产品生产日期等。检查人员清理出过期失效和库存残次品烟花爆竹273件(封)。
为进一步推进陵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上个月,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府召开约谈会,约谈年年红、吉祥、润龙等三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负责人。据了解,2020年,三家烟花爆竹企业分别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非法销售行为、仓库库存烟花爆竹产品过期存放、仓库库存量过大、仓库管理不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逃避监管等问题。
约谈会上,三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表示,接受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全力配合做好陵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
但个别烟花爆竹企业整改并没有到位。1月6日,陵水应急管理局在对陵水年年红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开展库存清点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私自更换商品外包装、烟花爆竹包装识别码、篡改产品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陵水应急管理局立即联合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提蒙乡政府等对该企业所有库存烟花爆竹进行清查核查并查处。经核查,此次收缴的烟花爆竹均为2017年以前生产,已过保质期。
随后,陵水公安局迅速联系专用防爆车辆,将依法收缴的烟花爆竹装车运输至安全地点存放并计划进行销毁。同时,综合执法局将对年年红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存放过期产品按规定进行处罚。
陵水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春节将至,烟花爆竹已进入销售阶段,陵水应急管理局将联合有关部门不断加大监管力度,持续对陵水所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违规经营存储销售的行为一律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县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的规定,不私自存储过期烟花爆竹产品,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文明、祥和的春节。
广大群众如发现非法存储、销售、生产、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进行举报。
原文网址:- http://www.cbsw.cn/news.do?newsId=11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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