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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评审对象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二、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三、申报人员对自身的公示情况存有异议的,可通过联系电话进行反映,并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四、公示时间为7个自然日,自2020-12-17至2020-12-23。五、联系部门及方式: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联系电话: 0571-85094220。
评前公示名单
#[/td]姓名[/td]工作单位[/td]最高学历[/td]从事何专业工作[/td]申报类别[/td]是否正常申报[/td]1蓝卯浙江永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遂昌永新分公司本科爆破器材爆破器材类自评申报2詹涛涛浙江公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科爆破工程爆破工程类正常申报3黄建平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本科矿建工程矿建工程类转(兼)评
原文网址:- http://www.zjblast.com/detail-100011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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