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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庆、中秋”期间,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北流市公安局加大对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查处打击力度。“双节”期间,北流市公安局查处两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查获装满成品烟花爆竹160件(箱),价值19500元,查获储存有成品烟花爆竹12个品种,共183件(箱),价值15000元。
10月6日上午11时许,北流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双节”期间,塘岸镇某村民已从外县运输有几车非法烟花爆竹回来准备销售,今天早上该村民又开车到兴业县进货了。治安管理大队民警知道这个重要信息后,马上组织人员分成三个小组配置在涉嫌非法运输车辆可能途经的路段进行伏击守候。当天13时20分左右,守候一组报告,涉嫌非法运输的两目标车辆从玉铁高速塘岸高速出口下高速驶入到塘岸镇境内往塘岸圩方向行驶。于是,治安管理大队民警马上与塘岸所联系,联合打击此跨县(市)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13时46分,民警在塘岸镇某村组的公路上,依法把涉嫌非法运输的两车拦停进行检查,两车上共查获装满成品烟花爆竹160件(箱),价值19500元。两车主周某生、聂某军(为货主)均未能提供跨县(市)区道路运输烟花爆竹许可等合法手续,属非法运输危险物质。
经查,货主聂某军几天前从兴业县某烟花爆竹厂运回的成品烟花爆竹储存在其家一废旧房屋内。随后,民警依法对货主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废旧房屋进行检查,经查实该废旧房屋内储存有成品烟花爆竹12个品种,共183件(箱),价值15000元。民警现场清点后,依法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现场进行暂扣处理,并聘请专用防爆车辆转运暂扣烟花爆竹到市政府“打非”专用仓库储存保管。同时,把涉嫌非法运输的两辆车及车主带回局办案中心调查处理。
目前,北流市公安局依法对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周某生、涉嫌非法运输、储存危险物质聂某军处以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
原文网址:- http://www.cbsw.cn/news.do?newsId=11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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