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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周报-永州讯 2020年2月28日上午8时许,江华城管纷纷接到群众电话和微信举报,反映有人在县城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取证。经查实,为县城碧桂园工地一施工企业因开工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城管执法人员现场对该施工企业负责人皱某进行了县城禁燃政策法规宣传,责令其立即纠正违规行为,并要求接受调查处理。为维护县人民政府禁燃公告和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回应群众关切和舆情关注,进一步巩固禁燃成果,江华县城管执法局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执法程序,依法对责任单位处予2万元的罚款,并于当日执行到位。
事后,该单位负责人皱某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对此感到十分后悔,保证今后将以此为戒,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争做守法公民、文明市民。这是江华县城城区全面禁燃两年以来,查处的第5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后续,县城管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大法律宣传、日常巡查和依法查处力度,确保每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到位,坚决遏制城区违规燃放行为的反弹,打消少数人员或单位存在的侥幸心理。为此,城管执法部门呼吁广大市民要引以为戒,积极参与、主动禁燃,从你我做起,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守护好江华的碧水蓝天做出自己的积极贡献。
原文网址:- http://www.cbsw.cn/news.do?newsId=11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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