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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矿山工程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发[2019]35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爆破行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浙江省爆破行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69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12月24-25日,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组织召开了2019年浙江省矿山工程和爆破行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 现将2019年度全省矿山工程和爆破行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6日-2019年1月2日。
4.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
联系部门: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508号浙江地矿科技大楼405室
联系电话:0571-85094220
电子信箱:zjblast@163.com
附件:2019年全省矿山工程和爆破行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2019年全省矿山工程和爆破行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xls
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
2019年12月26日
原文网址:- http://www.zjblast.com/detail-100010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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