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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文件
浙爆协〔2019〕 42号
全省各爆破作业单位:
考虑到部分爆破作业单位对报考爆破三大员新员的需求,现将征询新员需求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根据《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的要求,爆破三大员资格条件一般要求: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刑事处罚记录,无涉恐、吸毒等其他不适合从事爆破作业的情况。
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受聘于全省各爆破作业单位的人员。
二、培训预报名
1、新报考人员通过 “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网络服务平台”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打印申请表,并经县级公安机关平台审查和签字盖章。新报考人员所在爆破作业单位填写“爆破三大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新员统计表”(见附件)进行预报名,于12月31日下班前发至协会邮箱(zjblast@163.com),按邮件收到的先后顺序安排至满员截止。
2、根据预报名情况确定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1、省爆破行业协会联系人:郑冰,电话:0571-85094220。
2、附件:爆破三大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新员报名表
爆破三大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新员报名表.xls
2019年12月18日
本通知下载地址:
浙爆协〔2019〕42号.pdf
原文网址:- http://www.zjblast.com/detail-100010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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