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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常德讯年关将至,烟花爆竹行业进入产销旺季,12月5日,记者从常德临澧县公安局了解到,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预防安全事故 近日警方加大对非法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连续破获 4 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8 人被行拘,5000 余件烟花被查缴,共计罚款12万元。
11月20日20时许,临澧县万顺烟花鞭炮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员吕某银,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卢某滨驾驶皖L***12大货车从公司运输烟花1700件到安徽省合肥市,在途径临澧县刻木山乡和平村原九里乡三岔路口被临澧县公安局民警查获。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临澧县万顺烟花鞭炮有限公司被罚款贰万元整;依法没收1700件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吕某银及卢某滨被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和五日的处罚。11月20日20时许,临澧县九里福兴烟花鞭炮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员徐某立,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赵某伟驾驶赣C***12危货车从公司运输烟花840件到贵州省安顺市,在途径临澧县刻木山乡和平村原九里乡三岔路口被临澧县公安局民警查获。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临澧县九里福兴烟花鞭炮有限公司被罚款叁万元整;依法没收840件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徐某立及赵某伟被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和五日的处罚。
11月20日20时许,临澧县九里福兴烟花鞭炮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员章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叶某操驾驶赣C***98危货车从公司运输烟花1900件到安徽省淮南市,在途径临澧县刻木山乡和平村原九里乡三岔路口被临澧县公安局民警查获。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临澧县九里福兴烟花鞭炮有限公司被罚款叁万元整;依法没收1900件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章某及叶某操被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和五日的处罚。
11月21日22时许,临澧县人参烟花鞭炮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员王某解,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张某青驾驶皖H***52普通货车从公司运输烟花800件到江西省九江市,在临澧县新安镇被临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安中队民警查获。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临澧县人参烟花鞭炮有限公司被罚款4万元整;依法没收800件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王某解及张某青被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和五日的处罚。民警提示,烟花爆竹必须使用专用车辆进行运输,并且要具备公安机关出具的运输许可证。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临澧公安将持续加大对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对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原文网址:- http://www.cbsw.cn/news.do?newsId=11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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