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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安报讯 近日,辽宁省公安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范企业运输行为,完善运输通报机制,强化运输过程动态管控。
通知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进一步规范运输证信息填报,各地在填写《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信息时,运输路线必须精确到经停地市的县(区),运输路线、人员、车辆不得擅自更改,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换路线、车辆、人员等信息,需重新开具运输证。要建立运输路线截图存档备查制度,在回缴运输证的同时,要求企业利用车辆GPS监控平台将当次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GPS路线图在系统中截图发送至发证公安机关,发证公安机关存档2个月备查。要深入贯彻执行运输通报机制,各地要加强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沟通,建立互通互联工作机制,及时通报民用爆炸物品道路运输信息,真正实现运输过程动态管控。要全面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各地要利用车辆GPS监控平台,对今年6月以来开具过运输证的企业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查处是否按照许可路线实施运输行为。此外,省公安厅将每月组织专人对各地存档的运输路线截图进行抽检,并对抽检情况进行全省通报。
原文网址:- http://www.cbsw.cn/news.do?newsId=11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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