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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守护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近日,红花岗区南关派出所在南关街道办镇隆村毛坪组一处木材加工厂空地内,查处总价值约40万元的非法烟花爆竹。
11月3日晚上,南关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正在转运非法烟花爆竹。接到线索后,南关街道办事处安监站、南关派出所当即上报,并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及区公安分局相关人员赶往现场布控。
当日22时20分左右,现场人员及转运车辆被执法人员完全控制。经统计,现场共查处非法烟花爆竹4000余件、仓库1个、涉案人员10人、非法转运车辆6辆,另有1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在播州区境内被扣押。
据了解,为最大限度保证周边群众安全,经现场各单位协商,扣押的烟花爆竹由遵义市祥宇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运往厂区仓库封存,涉案人员已被带到南关派出所。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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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运输烟花爆竹车辆标准,并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承运人、驾驶员、押运员、均要取得相应的资质证明,同时还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等有着严格规定。
“烟花爆竹必须使用专用车辆进行运输,并且要具备公安机关出具的运输许可证。”据办案民警介绍,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文网址:- http://www.cbsw.cn/news.do?newsId=11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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