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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日报讯 11月8日,记者从播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近日,该区持续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几处隐藏窝点和销售点被一举端掉。11月3日,该局接到举报,有一“黑货”运输车辆途经播州区。接报后立即联合市公安局播州分局治安大队,根据举报线索对该车辆进行堵截查处,成功查获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1077件,并依法行政拘留2人。
执法人员顺藤摸瓜,又于11月5日联合市公安局播州分局和区应急管理局前往团溪镇、西坪镇,对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线索进行摸排,成功查获非法储存、经营的烟花爆竹共6374件,涉案金额高达65万余元。出现在团溪、西坪两镇的烟花爆竹“黑货”,涉嫌冒用注册商标,冒用生产厂名和厂址,仿真度极高,销货渠道较为隐秘。经查,当事人冯某勇为了隐藏事实,事先在团溪镇集镇附近租赁四处民房作为仓库,再通过微信发送地理位置给“上家”,“上家”将“货”运输至指定地点存放与之交易。执法人员通过发货单及现场清点查实,冯某勇也对储藏地点一一进行了指认,坦白了供货信息。另外,执法人员还在西坪镇李某红等几户的烟花爆竹经营店内查获烟花爆竹“黑货”752件,涉案金额8万余元。据李某红交待,有人专门拉“货”到各销售点进行批发,上面张贴的流向识别码同样能够扫描识别到厂家信息,因此难以判断真假。
目前,该案已移交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侦办,播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将涉案烟花爆竹实施暂扣,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对涉嫌冒用注册商标,涉嫌冒用生产厂名和厂址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查处。播州区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罗利鹏说,播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露头就打、依法严惩”的执法原则,将继续加大各重点领域的“打非治违”执法力度,深挖“黑恶势力”线索及整治行业乱象。同时加强法律宣传力度,广泛宣传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对家庭和社会的危害,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并及时公布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开展情况,实现打击一处,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效果。
原文网址:- http://www.cbsw.cn/news.do?newsId=11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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