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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达州讯 为进一步强化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开江县公安局牢固树立“民爆物品管理无小事”的思想,以“不漏管、不被盗、不流失、不炸响”为目标,着力创新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谱写规范有序、责任落实、措施严密、监管到位的安全管理新篇章,开江县公安局施行“三举措”强化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
完善监管机制。一是严格审批。在民爆物品审批、贮存、运输、使用等环节上坚持层层把关、严格审批。涉爆单位购买民爆物品时,由派出所分管民警、治安大队长、分管局长签字批准后,开具《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和《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凭证向民爆销售单位购买。二是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工作要求,要求各辖区派出所和责任民警与从业单位签定不非法储存、购买、运输、使用民爆物品责任书。
开展防范检查。一是加强日常检查。采取涉爆企业单位自查整改、派出所日常检查、治安大队抽查相结合,经常性对民爆物品使用单位、从业人员、重点部位、防范措施等实行全面严格检查,确保将涉爆单位、企业、涉爆人员、涉爆物品全部纳入监管视线。对违反规定作业或各使用单位有资质不全、证照过期等情况,一律停止审批、停止服务。二是强化联合检查。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以落实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措施为核心,明确民爆物品流转环节规章制度,统一民爆物品进出库登记、领用、归还、保管等基础台帐,逐一登记建档管理,切实强化源头管控,形成监管合力。
强化教育培训。一是加强监管培训。10月,治安大队特邀民爆管理专家对各派出所专管民警进行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培训,重点围绕执法实际的热点、难点问题,日常监管业务、执法办案能力、信息管控手段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二是加强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民爆企业进行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同时,要求民爆单位加大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的工作力度,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
原文网址:- http://www.cbsw.cn/news.do?newsId=11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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