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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爆破作业单位:
根据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根据相关工作规范和省公安厅的要求,现向全省爆破作业单位征询符合报考条件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中级、高级)情况的统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凡受聘于我省爆破作业单位的,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刑事处罚记录;无涉恐、吸毒等其他不适合从事爆破作业的情况的人员(含初次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和提高作业级别人员)均可参加。
二、参加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考核的资格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70周岁;
2、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初级/D的,应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大学专科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3年以上,或者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大学本科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1年以上;
3、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中级/C的,应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硕士研究生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2年以上,或者取得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初级/D后连续从事爆破相关工作4年以上且主持过不少于3项D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
4、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B的,应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博士研究生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2年以上,或者取得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中级/C后连续从事爆破相关工作4年以上且主持过不少于3项C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
5、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A的,应取得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B后连续从事爆破相关工作4年以上且主持过不少于5项B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
6、近3年参与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和安全监理的,未发生爆破作业责任事故。
三、申报流程
对全省拟参加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并满足相应资格条件(初级、中级、高级)的人员,爆破作业单位登录本单位所在地省份的《民爆信息系统网络服务平台》,初次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和提高作业级别人员分别按初次申领和提高资格等级相应的流程进行申报,具体请到协会网站下载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办理操作说明。
四、注意事项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从事爆破作业的时间和工作业绩以民爆物品信息管理系统信息为准。申报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初级/D的人员或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爆破员、安全员)的时间在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前的人员也在本次征询统计范围。
请各单位填报通过《民爆信息系统网络服务平台》申报、审核的人员情况统计表,统计表详见附件,在2017年6月30日前发到协会邮箱:zjblast@163.com。
请各单位积极做好征询统计工作,协会将根据征询统计的情况,开展2017年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考核班的工作,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协会网站和协会公众号。
附件一:理学、工学学科范围一览表upload/2017-06/ZJBlast_20170613103540178.xlsx
附件二:2017年度符合报考条件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征询统计表upload/2017-06/ZJBlast_20170613103551708.xls
2017年6月8日
原文网址:- http://www.zjblast.com/detail-100008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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