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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民爆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取证培训班的通知
中爆协﹝2018﹞ 58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要求,兹定于2018年10月9日至12日在江苏省南京市举办一期民爆物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证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尚未取得安全培训证书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学时
民爆安全法律法规、民爆安全管理基础、民爆安全技术基础等;培训时间为48学时。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8年10月9至12日,8日报到。
培训地点:南京年发168酒店(南京市珠江路667号)
四、报名方式和联系方式
1.报名方式
请于2018年9月28日前登陆《民爆行业安全培训信息管理系统》(www.mbpx2013.cn)报名,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培训。遇有问题请拨打培训系统服务热线:4006908080。
2.联系方式
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
王 亚(010)58830962 18518769846
肖 政(010)58830963 15801070320
南京理工大学民爆中心:刘光辉 18652967860
五、费用
培训费 1500元/人(现金);参加培训人员食宿费用自理。六、注意事项
1.请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中专以上学历)、二张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2.请携带本单位财务处出示的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单(见附件)至会上。
附件: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单
2018年9月10日
附件
注明:此表每个单位只需填写一份
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单
学 号: 至
姓 名:
手机号码:
开票金额: 元
填写前请先确认贵单位 是□/否□ 为“一般纳税人”单位。(请选择并打“√”)
特别提醒:如选“否”,则只填写以下1-2项,我们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 单位名称:
2. 纳税人识别号:
特别提醒:如选“是”,且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填写完1-2项内容后继续填写以下3-6项内容,我们会为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税务注册地址 :
4. 税务登记电话:(区号: 座机电话: )
5. 开户银行(如包括分支行及网点请填写完整):
6. 账号:
温馨提示:
a.请用正楷字体清晰、完整、准确的填写所有信息;
b.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全部1-6项必填项写,缺一不可,请务必将1-6项信息填写完全;
c.发票一旦开出不可更改,请务必核对所有信息后提交,以便及时开具发票进行邮寄。
原文网址:- http://www.cemta.cn/form/detailed_publicinfo_new.jsp?PIIID=15963&judgeShowModule=leftandright&childmenu=false&catagoryId=730&catagoryName=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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