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日报讯 北京市公安局发布通告,为保证本市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自2019年9月14日0时至9月16日24时、2019年9月20日0时至10月2日24时,全天禁止运载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车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2019年10月3日0时至10月7日24时,全天禁止运载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车辆在本市高速公路通行。
同时,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必需品运输,确需进入禁限区域道路行驶的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经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备案后,可按照规定的行驶路线通行。
原文网址:- http://www.cbsw.cn/news.do?newsId=110798
复制代码 |
上一篇: 唐山召开“迎国庆、保安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下一篇: 青海省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