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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应急管理厅讯 近日,根据相关线索,余姚市应急管理局局主要领导和副局长分别带领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赴梨洲街道和临山镇查处了两起涉嫌危险化学品违法行为。
季xx涉嫌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查处地址位于余姚市梨洲街道苏家园村,经梨洲街道安监所、村委、房东李xx确认,该被查处仓库为季xx向李xx租赁,仓库内的危险化学品系季xx所有,执法人员发现现场存放有大桶稀释剂满桶(约每桶210斤)61桶,香蕉水小桶满桶(每桶约20斤)25桶,白色塑料桶稀释剂满桶(每桶约为40斤)3桶,由于电话一直无法联系到当事人季xx,执法人员将涉案的危险化学品当场进行了异地扣押。
余姚市xx化工经营部危险化学品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该经营部住所在余姚市临山镇临南村,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店面零售经营,许可范围:有存放。执法人员发现现场存放有159桶1,1-二氯乙烷,每桶质量120kg,总计19.08吨,储存的数量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2000)第5.4.3的规定,零售业务的店面内只许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其存放总量不超过1T。
对于查处的两起危险化学品违法行为,下步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将继续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中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余姚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原文网址:- http://www.cbsw.cn/news.do?newsId=1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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