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新闻网雅安讯 为进一步加强洪灾期间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民爆物品“不流失、不炸响”,8月28日,宝兴县公安局组织民警对穆坪辖区4家民爆物品使用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
检查中,民警克服道路受阻,电力、通讯不畅等困难,实地对民爆物品储存库进行了安全检查,重点对各涉爆单位库区周围是否存在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库区库房的安防措施和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并仔细查看了民爆物品登记使用台帐,确保民爆物品账目相符。
同时,为防止出现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民爆物品“丢失、炸响”,被泥石流掩埋等安全问题。民警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目前已不具备储存条件的民爆储存库房,要求民爆使用单位赓即清点剩余民爆物品数量,完善销毁申请手续。现场组织爆破公司工作人员对库房剩余民爆物品进行销毁。销毁过程中,民警认真对照销毁清单,对民爆物品数量进行了清点,现场监督爆破公司技术人员对民爆物品进行销毁。安全销毁炸药2904公斤,电雷管7460发,确保了辖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原文网址:- http://www.cbsw.cn/news.do?newsId=110646
复制代码 |
上一篇: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五强、五全、五化”“智能危管”新模式下一篇: 交口县一起煤气中毒致2人死亡事故事故原因正在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