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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组织学习公安部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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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6 08:3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爆网中山讯 2019年8月23日下午,广东省中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组织全市易制爆从业人员、各分局治安大队、派出所专管民警700余人认真学习《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长令第154号)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治安大队大队长冯广军同志出席会议,副大队长罗自力同志主持会议并在会上作了报告。
      
      

      
       罗副大队长在报告中指出,一是各易制爆从业单位要按照公安部第154号令和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明发〔2018〕324号)精神及GA1511-2018标准的要求,对单位法定代表人、治安保卫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一线操作人员等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二是要严格落实企业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对照标准各项要求对本单位的治安防范(人力防范、实体防范、技术防范)措施进行检查整改,达到标准要求。三是治安部门要从确保建国70周年大庆安全的高度,对辖区内所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集中开展一次治安防范监督检查行动,督促从业单位对照标准要求,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治安防范措施,全面堵塞治安防范漏洞,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与会专家高光标同志在培训中与易制爆从业人员交流了自己的学习体会,就从业单位应该怎样落实《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中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要求,完成“达标考核”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
      
       治安大队业务主管民警林志楷同志在会上宣贯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并就具体实施、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做了细致阐述,对各辖区责任民警提出要求,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对照检查与执法,做到执法有据、执法必严。
      
       中爆数字代表介绍了“易制爆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信息系统”(http://www.yzbpx.cn)。通过这个系统,易制爆从业单位可以非常方便地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自主培训,从业人员可以利用“碎片化时间”(如周末、节假日等时间)学习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深受参会人员欢迎。(中爆网广州信息中心供稿)
      
      

      
       中山市易制爆从业人员在认真学习
      
      
原文网址:
  1. http://www.cbsw.cn/news.do?newsId=1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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