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会员、理事、涉爆单位:
按照吉林省公安厅《关于举办2019年全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考核培训班的通知》(附件一)要求,吉林省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受吉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委托,负责组织全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工作。为落实吉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工作要求,按照公安部《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和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公治明发〔2016〕134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7月中旬至8月上旬举办吉林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班,并委托专业培训机构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要求
凡满足《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相关规定,在吉林省民爆信息系统网络服务平台成功提交申请,并经公安机关资格审查通过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包括初次申请和提高资格等级的爆破作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培训。
二、培训班安排
本期培训班分为必修班和辅导班两个班。
1.必修班:主要针对初次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人员,按照《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规定,必须完成240学时培训,培训天数为24天;
2.辅导班:主要针对提高资格等级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自愿参加,培训天数7天,主要辅导爆破设计类相关内容。
参加必修班和辅导班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可不再参加2019年度继续教育;提高资格等级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也可参加必修班,费用按必修班收费标准收取。
三、报名、报到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4日(全天),现场集中报名,要求每单位指定一人负责报名工作,不接收个人报名;协会会员、理事单位可于7月10日至13日提前与协会联系完成报名工作,并享受考核前申报材料咨询、辅导等工作。
2.报到时间:参加必修班的学员请于2019年7月14日17点前报到,参加辅导班的学员请于7月31日17点前报到;
3.统一报到地点:教育宾馆一楼大厅(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街和海口路交汇处南走100米,北方市场后身,宾馆联系电话:0431-84651288)。
四、培训具体时间
必修班:2019年7月15日至8月7日
辅导班:2019年8月1日至8月7日
五、报到所需资料
1.《吉林省2019年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报名表》(附件二)
2.学员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经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区)公安(分)局审查合格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复印件;
4.提高资格等级的申请人还需提供《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复印件。
六、费用标准
1.必修班:培训及考核费4800元/人(含教材、复习题册、学习材料、场地、授课费、考核等费用);
2.辅导班:培训及考核费2900元/人(含复习题册、学习材料、场地、授课费、考核费等费用);
3.直接参加考核人员需缴纳考核费500元;
4.本次培训食宿费自理。
七、注意事项
1.培训期间,参加首次培训人员,每日要在全国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信息系统进行人证识别签到,需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其他证件无效,一天共考勤四次(上午上课和下课各签到一次,下午上课和下课各签到一次);
2.培训期间禁止请假,请各单位提前安排好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工作,以免影响学员课时;
3.培训期间严禁酗酒滋事、吸毒、聚众赌博,严禁酒后上课、扰乱课堂秩序;
4.培训期间,请各单位指定负责人,负责本单位人员管理和人身安全;
5.自带课堂爆破设计所需计算器、比例尺、三角板、圆规、量角器、绘图工具等学习用具。
八、咨询服务
各会员、理事、涉爆单位可咨询培训报名相关事宜,工作时间早8点30分至下午5点。
联系人:刘相腾 0431-81931828 13843012044(微信同步)
附件一:吉林省公安厅《关于举办2019年全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附件二:吉林省2019年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报名表
吉林省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协会
2019年6月28日
相关附件:吉林省公安厅《关于举办2019年全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班的通知》.zip[/url]下载次数: 0次
相关附件:吉林省2019年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报名表.doc[/url]下载次数: 0次
原文网址:- http://www.cbsw.cn/news.do?newsId=110000
复制代码 |
上一篇: 沪渝高速黄黄段K766+200处天桥成功爆破拆除下一篇: 柳江河面发生爆燃事故致1死1伤疑因切割废旧船只引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