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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田政府网讯 民用爆炸物品,是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民爆物品管理是加强危险物品管理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工作的重要内容。
因机构改革,今年4月,民爆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的监管职能由县经商局划转至县发改局。自职能划转以来,县发改局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重要指示、及省、市、县安全大检查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民爆销售企业实际,县发改局制定了《2019年青田县民爆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我县民爆销售企业销售、储存等环节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对标整治隐患,确保整改到位,全面提升我县民爆销售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
4月12日,县发改局联合经商局、公安局、安监局、鹤城街道等部门赴青田县物化民爆有限公司毛桐坑炸药仓库,对爆炸物品的现场存放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及应急救援器材管理情况、库房的人防、物防、技防、犬防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并要求企业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教训,认真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强化员工安全意识,从严从细抓好隐患自查自纠,确保民爆物品绝对安全。
5月15日,市发改委副主任周立军携丽水市委军民融合办秘书处、市经信局一行4人来青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项目调研。调研组赴青田县物华民爆有限公司,实地查看了炸药仓库,并对强化仓库入口安检提出了具体要求。县发改局和县经商局相关人员陪同。
原文网址:- http://www.cbsw.cn/news.do?newsId=109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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