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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内蒙古自治区民爆物品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管理人员再培训(换证)班的通知
中爆协﹝2018﹞6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要求,定于2018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在呼和浩特市举办两期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再培训(换证)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安全培训证书到期需要换发证书或者已持有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培训证书需要再培训的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学时
培训内容为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民爆安全管理内容;学时为16学时。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地址
1.培训时间:
第一期:2018年10月30日至31日培训,29日报到;
第二期:2018年11月1日至2日培训,10月31日14:00报到。
2.培训地点和地址
内蒙古万戴国际酒店(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80号)
四、报名方式和联系方式
1.报名方式
请于2018年10月25日前登陆《民爆行业安全培训信息管理系统》(www.mbpx2013.cn)报名,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培训。遇有问题请拨打培训系统服务热线:4006908080。
2.联系方式
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
王 亚(010)58830962 18518769846
肖 政(010)58830963 15801070320
内蒙古自治区爆破器材行业协会: 李永元 (0471)3244947 17678058811
内蒙古万戴国际酒店:(0471)2877777
五、费用
培训费900元现金/人;参加培训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注意事项
1.需准备的证件材料:
(1)换证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中专以上学历);二张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2)再培训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培训证书。
2.请携带本单位财务出具的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单。
附件: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单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日
原文网址:- http://www.cemta.cn/form/detailed_publicinfo_new.jsp?PIIID=16081&judgeShowModule=leftandright&childmenu=false&catagoryId=730&catagoryName=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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