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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民爆有限公司异地搬迁改造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于2012年启动,原清镇生产点整体搬迁至清镇市红枫湖镇骆家桥村。该项目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工信安字(2012)112号文《关于的批复》同意建设,于2013年04月委托贵州大学编制完成《贵州盘江民爆有限公司异地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在2013年07月01日取得原贵阳市环境保护局(现称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批复(筑环审〔2013〕75号)。后由于项目变动,2018年3月贵州大学环境评价及质量研究中心在原环评报告书的基础上编制了《贵州盘江民爆有限公司异地搬迁改造项目调整环境影响评价补充说明》。2018年1月18日,该项目建设完成并调试生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2018年2月,贵州盘江民爆有限公司委托贵州中佳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检测工作(附件01)。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调查工作组于当月展开了第一阶段的调查工作,此阶段的主要内容是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踏勘的方式,调查了项目建设历程、重要隐蔽工程的建设情况以及调试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了解了工程概况和周边区域环境特点,明确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并制定了验收初步工作方案。此后,协助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了自查,确定了验收范围和内容、验收执行标准和验收监测内容,在此基础上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2018年6月14至6月15日,我公司技术人员对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项目周边环境质量进行了检查、监测,记录、分析了生产工况,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的相关要求对监测结果进行了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贵州盘江民爆有限公司异地搬迁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相关要求,现依法将该项目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8月29日-2018年9月1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项目联系人:邓云云 电话: 13595024461

验收意见.docx

验收监测报告.docx
原文网址:- http://www.pjmb.cn/news/132-c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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