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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科工局民爆【2018】132号文要求和云安办【2018】34号文《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8月20日市场部对总库及销售环节进行了专项安全检查,同时对总库区开展了汛期的隐患排查。
经检查,市场部销售手续规范完备,爆炸物品账目清楚、帐物相符、爆炸物品流向清晰准确,无违规储存的情况。
8月22日,市场部继续组织学习云安办【2018】34号文《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和工信部《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按要求立足岗位自检自查,举一反三,反思我们工作流程和环节中存在的不足,加强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对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整改,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控能力。
原文网址:- http://www.ynah.cn/news/show-14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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