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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黑龙江省民爆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
再培训(换证)班的通知
中爆协﹝2018﹞3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要求,定于2018年7月24日至25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举办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再培训(换证)班。本次培训结合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百万人”大培训活动一并进行,全面贯彻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法制建设年”的活动安排,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2018年底前安全培训证书到期需要换发证书或已持有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培训证书需要再培训的企业安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学时
培训内容为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民爆安全管理内容;学时为16学时。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地址
1.培训时间:2018年7月24日至7月25日,7月23日报到。
2.培训地点:哈尔滨伯爵大酒店(哈尔滨市道里区买卖街11号,买卖街与工厂街交口)。
四、报名方式和联系方式
1.报名方式
请于2018年7月5日前登陆《民爆行业安全培训信息管理系统》(www.mbpx2013.cn)报名,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培训。遇有问题请拨打培训系统服务热线:4006908080。
2.联系方式
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
王亚(010)58830962 18518769846
肖政(010)58830963 15801070320
黑龙江省工信委:刘杰 15945162057
黑龙江省爆破器材行业协会:苏鹭 13263696966
宾馆联系方式:姜雪 18245060206 (0451)84588881
五、费用
培训费900元/人(现金);参加培训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注意事项
1.需准备的证件材料:
(1)换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中专以上学历);二张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培训证书。
(2)再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培训证书。
2.请携带本单位财务处出示的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单(见附件)至会上。
附件: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单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原文网址:- http://www.cemta.cn/form/detailed_publicinfo_new.jsp?PIIID=15764&judgeShowModule=leftandright&childmenu=false&catagoryId=730&catagoryName=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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