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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需公司领导批准、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差旅费实行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近日,我公司出台修订了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差旅费适用范围、开支标准、报销管理和监督问责等内容作出详细严格的规定。
办法要求,出差人员应在差旅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严格按照规定开支标准办理报销手续,提供出差审批表、车船票等相关凭证,并对真实性负责,超过三个月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跨年票据一律不得报销,因票据过期导致不能报销的,损失由经办人员个人承担;超过一月未及时平账的,从借款人、部门负责人的工资中予以扣除。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办法》除对差旅费规定了严格的标准外,对监督问责做出了详细规定,对虚报冒领差旅费、违规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转嫁或接受转嫁差旅费的要对报销人、报销人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文:刘 冬)
【编辑:郭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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