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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日报讯 11月19日,榆林市257家涉爆企业就民爆物品各项安全管理做出公开承诺。公开承诺内容如下:
一、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榆林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及《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民爆物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民爆物品“不流失、不炸响”,坚决不使用非法爆炸物品。
二、全面落实民爆物品储存库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等治安防范措施,严格执行民爆物品储存库24小时双人值班及巡更制度,值班看护人员和值班领导经常检查库区安全情况以及视频监控、防盗报警器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
三、认真执行民爆物品使用流向登记、剩余退库、日清月结、安全监督员、闭合卡管理、双人双锁开库及检身等管理制度,确保民爆物品在运输、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绝对安全。
四、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贯彻执行有关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措施,对每次的爆破作业做到全程跟踪监督,坚决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做到立即停止生产。对发现单位或个人有违法、违规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
原文网址:- http://www.cbsw.cn/news.do?newsId=10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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