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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处 今年以来,黄冈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着眼打基础、管长远,突出制度建设,压实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建立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双向监督制度。规定企业负责人定期向安监部门和职代会述职,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同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谈话提醒和警示约谈。今年以来,该市安监、交通运输、住建、商务等部门对全市503家企业法人代表进行了谈话提醒,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重点工作进度滞缓的13家企业和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督促其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五个到位”;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企业、高危行业企业、有生产安全事故记录企业等1823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谈话提醒活动。二是实行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强监督考核,严格追责问责。市安监局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责任、违法后果、处罚依据进行梳理,印制了《企业25项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后果告知书》、《企业18项职业卫生法定责任后果告知书》和《企业主要负责人9项法定责任后果告知书》,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广泛张贴,增强了企业履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定职责的自觉性。三是实行安全员制度。市“两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安全员制度的意见》,要求全市各级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均应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明确安全员职责和配备标准,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延伸到各行各业各单位。
原文网址:- http://www.cbsw.cn/news.do?newsId=10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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