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10月12日,安徽省安全监管局印发《党的十九大期间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该专项应急预案对“十九大”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和响应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并特别就有关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按照提级响应原则,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省安全监管局即启动应急响应。二是事故报告应确保第一时间上报,上报时间不超过1小时。三是应急指挥部相关人员原则上取消休假,外出离开本市区,应向局分管负责人报备。四是局机关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带班制度。五是市县级安全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外出离开所在辖区,应向上一级安全监管局报备。
原文网址:- http://www.cbsw.cn/news.do?newsId=101604
复制代码 |
上一篇: 上海市安全监管局持续强化工贸企业执法检查下一篇: 浙江省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