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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安全监管局 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开展合法性审查的通知》(冀安委办〔2017〕9号)的安排部署,自2017年3月1日起,全省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此项工作是以问题为导向,深刻汲取2016年发生的6起因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非法违法行为而引发事故的教训,对全省危险化学品(含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带储存)、使用单位开展的合法性审查。
审查重点包括:1.无证、证照不全或相应的行政许可证照已过期但仍从事生产使用经营的;2.超设计能力组织生产和超许可范围生产使用经营的;3.关闭取缔后擅自进行生产使用经营的;4.停产停业整顿不合格或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使用经营的;5.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的;6.违反相关规定,擅自改变或变更平面布局、设备装置、原辅材料、操作参数的;7.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未通过验收或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入使用而继续进行生产的;8.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随时可能引发事故的情况;9.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道路运输、特种设备、城乡规划、建筑施工、工商登记注册等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合法性审查工作要求各县(市、区)以政府名义印发文件,精心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业部门组成联合审查组开展工作,检查结果要实行“一企一档”,汇总表需经主管县(市、区)长和县(市、区)长分别审查和签字,逐级报送省安委办备案。期间,省安委办抽调各市监管监察人员,组成了6个督导组,对各地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交叉互查。经全面验收和统计,全省合法性审查工作共计检查企业数5884家,发现问题5753项,实施经济处罚994.45万元,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企业数368家,取缔关闭企业数535家,暂扣吊销证照企业数21家。
原文网址:- http://www.cbsw.cn/news.do?newsId=100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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