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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安全监管局建立完善六项机制,推动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大检查工作中知责明责、履职尽责,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际成效。一是例会分析机制。市安监局党组每半月召开一次大检查例会,专门听取各科室工作落实情况,汇总分析各地、各部门大检查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布置下步重点工作。二是信息交流机制。要求各地、各部门及时报送大检查信息、正反典型案例和重大情况,利用微信平台编发动态信息,推广交流经验,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安委办反映工作情况。三是督查督办机制。市政府安委办组成4个督查组,定期督查大检查活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情况,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效果不明显、情况反馈不及时等问题,向全市通报。对大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实施挂牌督办,跟踪整改,对重大隐患问题、严重违法行为和整改不力的,公开曝光。四是调度报告机制。明确大检查统计内容,定期上报统计报表,每月对大检查开展情况汇总、分析、研判,形成月度总结,定期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五是宣传警示机制。坚持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加强与市主流媒体联系合作,突出宣传大检查工作举措和进展情况,及时报道打非治违措施和企业隐患排查整改实际行动和典型经验,抓住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六是考核问效机制。将大检查开展情况纳入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占考核总分的10%。对在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或随机抽查中,发现存在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隐患不整改等问题的单位,通过约谈、挂牌督办等形式问效问责,严防大检查走过场、搞形式。
原文网址:- http://www.cbsw.cn/news.do?newsId=1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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