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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讯 20日,记者从淄博市工商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淄博市工商局将对危险化学品及民用爆破物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定向抽查。
据悉,本次定向抽查将于7月至9月份实施,抽查对象的确定将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工作要求,按照检查对象15%的比例,采取电脑摇号方式,从列入抽查范围的121户企业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开展检查。
抽查对象范围包括市工商局、齐鲁石化分局登记注册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检查重点为、证、照是否齐全、合法、有效;企业年报及公示信息是否全面、及时、真实、准确;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是否存在工商职责范围内违法经营行为。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相关规章的规定,企业应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做好检查工作,按要求提供各类文件资料。对未履行公示义务以及公示的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对此次检查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企业,工商部门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存在工商部门职责范围内违法行为的,淄博市工商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据悉,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形成不良信用记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后,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原文网址:- http://www.cbsw.cn/news.do?newsId=99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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