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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7月7日,辽宁省安委会主任、省长陈求发签发了《关于印发辽宁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7月至10月底,以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全面巡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努力实现“三下降一防止”的目标,即:事故总数、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三下降”,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振兴辽宁保驾护航,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为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省安委会办公室将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从7月下旬开始持续对各地区开展督促检查。9月份,省安委会将配合国务院安委会对各地区开展综合督查,同时省安委办将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各地区进行抽查,对开展大检查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2017年度地区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占年度考核总分10%)。
原文网址:- http://www.cbsw.cn/news.do?newsId=99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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