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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是政府层面全面开展安全风险研判。要求各区县认真组织辖区乡镇、街道以及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和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对本区域内各行业领域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研判,特别要针对高温汛期雷电、暴雨、大风、高温等极端天气增多的特点,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专项整治内容的风险研判,全面掌握风险情况,克服“想不到”的问题。对发现的高风险区域、部位、环节,必须督促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落实人员、责任、经费、管控要求、应急预案严格管控,防止风险演变为隐患、隐患导致事故发生等风险失控问题。
二是企业层面扎实开展“日周月”排查。各企业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7〕12号)要求,全面推行“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落实岗位、班组、车间(部门)和厂长(经理)对人、设备设施、环境、管理以及各类物料等方面存在的隐患的分级分类排查,尤其要针对重点专项整治内容实施严格的排查整治,强化危险作业安全风险警示,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人员责任,切实解决“不知道”的问题。
三是部门层面严格开展执法检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围绕重点行业和重点专项整治内容开展执法检查,按照“首查必罚”、“三责同追”的要求,加大行政处罚和追责问责力度,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高压态势,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全面推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三部曲”检查方式,闭环管理,规范执法。进一步强化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督促落实重大隐患整治“五落实”规定,确保重大隐患得到整改,切实解决“做不到”的问题。
四是乡镇(街道)、村(社区)加强宣教和管理。全面推广安全生产网格化治理经验,延伸安全监管触角,充分发挥基层干部扎根基层、了解基层的优势和群众工作经验,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尤其是交通安全、消防火灾、受限空间、粉尘爆炸、安全用电、未成年人防溺水、地质灾害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发挥好村(社区)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隐患的发现、报告、劝导、整治跟踪等方面作用,共同推动生产安全事故的防控。
原文网址:- http://www.cbsw.cn/news.do?newsId=99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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