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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程爆破协会文件
浙爆协〔2017〕14 号
台州市各爆破作业单位:
浙江省工程爆破协会于七月在台州市举办爆破作业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持有台州市公安局核发的有效《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且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爆破三大员。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刑事处罚记录,无涉恐、吸毒等其他不适合从事爆破作业的情况。
二、参加培训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报到时,由各单位落实专人负责,统一进行报名,并提交下述材料:
1、每个单位按本单位需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人员的总数分三期平均分配具体参训名单;
2、各单位填写继续教育登记表(附件1),备注栏填“第几期”,按名单上人员接收现场报名;
3、附件1应电脑录入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将加盖公章后的登记表扫描件发协会邮箱(zjblast@163.com),截止日期6月30日。原则上不予临时调整,不参加人员逾期不补。
培训人员信息由二代居民身份证读卡器录入“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系统”,须确保二代居民身份证读卡磁性有效。由于培训系统设置要求仅限当天报到刷身份证。
三、培训时间安排
第一期:7月2日—3日,报到时间:7月2日上午9:00-11:30;
第二期:7月4日—5日,报到时间:7月4日上午9:00-11:30;
第三期:7月6日—7日,报到时间:7月6日上午9:00-11:30。
四、报到事务
报到事务由各单位派员担任领队,统一办理,不受理个人报名。
(一)报到和培训地点:温岭市职业技术学校(石夫人校区)。地址:温岭市人民东路368号。
(二)交费
1、参加培训人员需交纳辅导费、资料费等。收费标准如下: 300元/人(不含教材)。交费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户名:浙江省工程爆破协会、账号:95010154900000076、开户银行:浦发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2、全体学员食宿自理,不作统一安排。
五、培训主要内容
《爆破作业技能与安全》、《民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爆破安全管理及技术等。
六、其他事项
(一) 省工程爆破协会联系人:郑冰,电话:0571-85094220。
(二) 附件
1、台州市爆破作业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继续教育登记表upload/2017-06/ZJBlast_20170623170058342.xls
2017年6月23日
原文网址:- http://www.zjblast.com/detail-100008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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