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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开展2016年度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和安全生产许可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各民爆生产企业:
为认真做好2016年度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和安全生产许可年检工作,根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应按照规定,提交如下材料:
1.企业申请年检文件;
2.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年检表(以生产许可证为单元,即一个集团公司只填写一张表,一式3份);
年检表填写要求:“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注册地址”、“生产地址”应与生产许可证上内容一致,“自查情况”栏如企业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填写“符合规定条件”,“批准生产品种”和“批准产量”应与生产许可证上的“许可品种”和“年生产量”保持一致,“实际产量”应和统计报表一致,“安全生产许可年检情况”一栏预留空白,由我办填写。
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年检表(以各生产点为单元,一式3份);
4.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5. 安全生产费用提留和使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情况(附证书复印件);
6.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第一、第二项单独放置,不装订,其他的材料合订成册。
二、委托市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的完善性进行初审,并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表上签署意见。
三、请各单位将申请材料于2017年3月10前报我办。
联系人:张吉安 电话:027-87279831
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17年2月23日
2017-2-23 11:29:18
原文网址:- http://www.hubmb.com.cn/ArticleRead.asp?id=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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