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化炸药不合格品及废料处理 安全技术条件 | 编制说明 | (征求意见稿) | 2016年12月 |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 任务来源 本标准是根据工信厅科函【2015】42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进行编制的。2015年8月,兵器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和兵器工业安全技术研究所签订了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兵器工业安全技术研究所编制行业标准《乳化炸药不合格品及废料处理安全技术条件》。 2. 主要工作过程 1) 组织准备工作 接到标准编制任务以后,我所即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编制小组,指定了负责人、执笔人、参编人,并明确了各自分工。 2) 编制制订大纲 制订大纲中明确了标准的制订目标、基本原则、内容划分、格式、程序、进度计划、经费预算等内容。 3) 调研工作 进行了两种形式的调研工作:实地调研和函调。 实地调研过程中,走访了十余家乳化炸药生产民爆企业。通过实地调研,基本了解了目前乳化炸药不合格品及废料处理的技术水平、安全水平现状和基本需求。 函调是在8个乳化炸药生产企业广泛征求意见。各企业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积极踊跃的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 4) 形成内部讨论稿 编制组对实地调研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对函调意见逐条进行了讨论,并根据相关文件、指导意见、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经过讨论,最终确定了主要内容,按计划开展了编制工作,形成了内部讨论稿。 5) 形成征求意见稿 2016年11月1日,我所在北京组织标准参编单位的代表召开了《乳化炸药不合格品及废料处理安全技术条件》编制情况研讨会,与会代表就标准内部讨论稿的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3. 主要参加单位 兵器工业安全技术研究所、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进民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雪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成功机电有限公司。 4. 工作组成员及其所做的工作 项目负责人:雷进 审核:魏新熙 执笔人:雷进、张鹏、王建国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1. 编制原则; 1)安全第一 2)具有科学性 3)具有先进性 4)具有普遍适用性 5)具有可操作性 2. 主要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乳化炸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及废料的分类、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根据乳化炸药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不合格品及废料的特性,对乳化炸药不合格品和废料进行了分类;对乳化炸药生产企业、设计单位、安全评价机构提出了管理要求;对乳化炸药不合格品及废料的处理方式作出了规定;对乳化炸药不合格品的处理设备、设施提出了技术要求。 三、主要试验(或验证)情况分析 无。 四、专利、知识产权说明 无。 五、预期的社会效益 本标准拟制订乳化炸药不合格品及废料的管理措施和处理办法,对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单位、安全评价机构、生产企业提出相关要求,为乳化炸药不合格品及废料的处理提供管理和技术方面的相关依据,填补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的一个空白。对于消除或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提升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乃至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的安全技术水平现状具有重要的意义。 六、与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分析 国外目前尚无此类相关标准。 七、与现行法规、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与工信部安[2010]22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进步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安[2012]301号《关于提升工业炸药生产线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的指导意见》等部门规章及现行国家标准《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GB28263等协调一致。 八、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无。 九、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 本标准建议作为推荐性标准。 十、措施和建议 本标准发布后,建议组织民爆行业相关单位进行宣贯。鉴于民爆行业急需对乳化炸药不合格品及废料处理予以规范,建议加快本校准的编制、实施。 十一、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 无。 十二、其他 无。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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