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1:
湖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
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强化我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
二、考核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企业自评与行业主管部门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标准和程序
(一)考核内容
年初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二)考核评分标准
标准分为100分,采用扣分办法,具体评分办法见当年度《湖北省民爆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自查自评表》。
(三)考核程序
1、省国防科工办下发年度考核通知。
2、各单位对照年初与省国防科工办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当年度《湖北省民爆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自查自评表》的有关要求进行自评后,将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自评结果书面报所在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
3、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上报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后,将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上报省国防科工办民爆处。
4、省国防科工办对上报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后确定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四、表彰
对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省国防科工办将在年度全省民爆行业工作会上进行通报表彰。
附件2:
2016年度湖北省民爆企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分细则
企业名称:(盖章) 自评得分: 企业负责人签名:
序号
考核内容
评分办法
标
准
分
扣
分
实得分
1
工作部署
15
1.1
主要负责人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每月或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查会议记录及有关资料,每少一次会议扣1分;会议内容未按要求落实的,一项工作未落实扣1分。
3
1.2
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对照上级会议和安全工作文件,查会议记录及有关资料,每少一次会议扣1分,贯彻落实意见不具体或未落实的,每一项扣1分。
3
1.3
安全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动员部署、有工作方案、有组织领导。
查资料,无部署扣全分;现场检查,发现一项隐患扣0.5分。
3
1.4
按照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逐项贯彻落实。
查台账及文本资料,一项不落实扣2分。
3
1.5
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
查修订、完善的制度文本,无文本一项不落实扣2分。
3
2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制度
10
2.1
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扣3分。
2
2.2
逐级、逐层次、逐岗位与从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
查责任书签订情况,未层层签订扣全分。发现一例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扣1分。
2
2.3
落实安全经费,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考核,奖惩落实。
责任制不落实,未实现奖惩兑现扣1分,不能保证必需的安全投入扣全分。
2
2.4
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班值班制度。
查制度及落实情况,未制定制度或未按制度执行扣全分。
2
2.5
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到涵盖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
按省政府第339号令第五条之要求内容,缺少一项扣一分。
2
3
专项活动
28
3.1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成绩明显。
现场检查,发现一般隐患1项扣1分,发现重大隐患一项扣全分。
3
3.2
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违法非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查专项行动部署落实情况及文本资料,未按要求开展专项行动的,发现一项扣1分,非法违法行为未整治的,发现一处扣全分。
3
3.3
对上级检查和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其中一般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重大隐患做到“五到位”。
查台帐,看现场,查隐患整改情况,发现问题无整改方案扣1分,未建立隐患整改档案,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扣3分,一般隐患整改率未达到100%、重大隐患未做到“五到位”扣全分。
5
3.4
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严格落实“3个15天”、“五有要求”和“八类情况。”
查看“两化”系统情况,有1项未落实扣1分,要求的扣全分。
4
3.5
重大危险源做到“一源一卡”,并落实监控措施。
查台账,看现场,未做到“一源一卡”或一处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不落实扣全分。
3
3.6
严禁“四超”行为发生。
检查中发现存在“四超”行为的扣全分。
10
4
宣传教育培训
14
4.1
参加各级组织的新《安全生产法》培训,制定企业新安法宣贯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贯工作,员工知晓新安法基本内容。
未积极参加各级新安法培训的扣2分,未制定宣贯实施方案及开展宣贯工作的扣2分。
4
4.2
制定了安全宣传、培训、教育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全部完成培训。
查计划文本及实施教育、培训资料,未制订计划扣全分,未按计划实施缺一项扣1分。
2
4.3
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参加省、市安委会组织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举办了宣传教育、技能培训、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等活动。
查是否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未参加扣全分,未按要求参加缺一项扣1分。
2
4.4
按规定对新员工、转岗、复工员工实行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查教育档案及培训试卷,未按要求对相关员工进行教育,发现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
2
4.5
经常开展安全教育,保证从业人员有较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查学习教育记录,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安全生产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其他人员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抽查有关人员,每发现1人未达到学时的扣2分,有关人员对应知应会知识、技能等不熟悉的,每发现一人扣1分。
2
4.6
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经专业的安全作业培训,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发现一人未持证上岗扣全分。
2
5
应急管理及事故处理
8
5.1
根据单位实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查预案,无预案扣2分,预案不完善、操作性不强扣1分。
2
5.2
对预案组织一次以上的应急演练,根据演练情况、《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查培训、演练的文本、图片、影像资料,未开展演练扣3分,未对演练进行总结,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修改完善,扣2分。
3
5.3
按规定如实上报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
未按规定如实上报事故情况或未按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扣全分。
3
6
事故控制
25
6.1
严格控制各类事故,杜绝死亡、火灾、爆炸等事故,未发生民爆产品丢失、被盗事件。
查事故发生情况,发生亡人和民爆产品丢失、被盗事件发生扣全分。
25
2017-1-16 20:41:28
原文网址:- http://www.hubmb.com.cn/ArticleRead.asp?id=887
复制代码 |
上一篇: 附件3.4: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评先推荐工作的通知下一篇: 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