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4日是国家第三个宪法日暨第十六个法制宣传日,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企业,根据荆门市国资委《关于开展2016年“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公司特别邀请荆门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暨湖北新天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华于12月10日来单位作了题为“学宪法用宪法”的讲座。
讲座伊始,李会长向在场听众介绍了宪法的产生和发展。随着李会长的娓娓道来,大家对宪法的前世今生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随后,李会长对依宪治国与依法执政的关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措施、宪法与日常生活的联系等问题作了精彩的论述,赢得了全场听众的热烈掌声。讲座最后,李会长领读,全体人员一起诵读了宪法宣誓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朗朗的诵读声在公司大会场馆内响起,余音绕梁,不绝于耳。
通过这次学习,大家对宪法有了更为直观和深刻的认识。讲座虽然结束了,但宪法誓词已深深印入大家的脑海中。大家纷纷下决心,在以后的工作、生活和学习中认真学习宪法知识、严格遵守宪法规定、积极行使宪法权利、自觉履行宪法义务,为法治企业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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