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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2016年度民爆产品质量(安全性)监督抽检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云南省2016年民爆产品质量(安全性)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云科工局科技[2016]260号)等文件要求,12月22日,由云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云南民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省爆破器材检测站组成的抽样工作组到总厂进行民爆产品质量(安全性)监督抽检的抽样工作。
根据抽样的随机性原则和样品的代表性原则,抽样组在总厂抽取了二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样品,抽样完毕后,质量管理部严格按照工厂《雷管、样品的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了样品的领取手续。
原文网址:- http://www.ynah.cn/NewsInfo.aspx?NewID=554&bigid=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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