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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讯 10月24日下午3时许,一辆普通客车非法运输11箱烟花爆竹,准备从甘肃进入陕西境内,被陈仓省际公安检查站民警查获。民警提醒,客运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近期将加大巡查力度。
24日下午3时许,陈仓省际公安检查站民警在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江铃全顺牌小型普通客车的后车厢,运载有大量种类繁多的烟花爆竹,共计11箱20余件,总价值为4000余元。经调查,驾驶人张某,在不具备安全运输资质情况下非法运输这些烟花爆竹,这辆小型普通客车也是他借用朋友的,准备从甘肃天水运往陕西宝鸡。令他没想到的是在入陕的第一道关口,就被执勤民警查获。目前,该案件已移交至坪头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陈仓省际巡查大队大队长赵亚明提醒:客运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车辆碰撞,极易引发引燃烟花爆竹,进而引发爆炸,后果不堪设想。年关岁末,婚庆、节庆增多,民警也将加大巡查力度,如果市民发现车辆违法载运该物品,可拨打110报警。
原文网址:- http://www.cbsw.cn/news.do?newsId=9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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