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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日,厂党委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重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厂厂级领导、副总工程师、厂长助理、分厂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厂党委书记申利民主持学习。
会上,申利民传达了云科工局党组〔2016〕25号《中共云南省国防科工局党组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的通知》精神,按通知要求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共云南省委省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2016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的相关内容。
学习结束,结合工厂近期出台的《关于重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及《工厂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行了集中讨论。一是厂长温云峰要求相关部门参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工厂的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二是听取总部及各分厂在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过程的反馈情况,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三是结合科工局近期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把副厂级领导、副总工程师、厂长助理、厂属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外出纳入工厂的报备范围进行管理。
申利民作总结发言,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重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基础上,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的讲话,并结合工厂目前第三发展阶段的形势进行思考,大力弘扬伟大的长征精神,在工厂新的长征路上继续奋勇前进。
原文网址:- http://www.ynah.cn/NewsInfo.aspx?NewID=524&bigid=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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