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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河南省民爆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再培训班的通知
中爆协[2016]3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要求,定于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在河南省鹤壁市举办两期河南省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已持有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培训证书后需一年一次再培训的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学时
培训按照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进行分类教学,培训内容为贯彻国家新政策和有关法规等文件,民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及国内外事故案例分析;学时为16学时。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地址
1.培训时间
为不影响各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请合理安排相关人员参加两期培训。
第一期:2016年11月1日至2日培训,10月31日报到;
第二期:2016年11月3日至4日培训,11月2日下午14:00报到。
2.培训地点:鹤壁迎宾馆三楼国际会议室(鹤壁市淇滨区鹤煤大道中断)。
四、报名方式和联系方式
1.报名方式
请于2016年10月25日前登陆《民爆行业安全培训信息管理系统》(www.mbpx2013.cn)报名,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培训,系统服务热线:4006969000。
2.联系方式
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王亚(010)58830962 18518769846
河南省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史永平 18637187117
酒店联系人:杜志华18623921926 (0392)3371288
五、费用:培训费900元人;参加培训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注意事项
1.请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培训证书);
2.各单位如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携带本单位财务处出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单(见附件)至会上;
3.交通路线:高速公路鹤壁站——淇滨大道-兴鹤大街-鹤煤大道中段路南鹤壁迎宾馆;高铁鹤壁站乘坐30路公交车(三站)鹤壁迎宾馆下车。
附件: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单
二O一六年九月十九日
原文网址:- http://www.cemta.cn/form/detailed_publicinfo_new.jsp?PIIID=14063&judgeShowModule=leftandright&childmenu=fal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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