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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各涉爆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我协会拟于近期举办涉爆从业人员首次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教材采用《爆破作业技能与安全》,授课内容主要包括:
(一)常用爆破器材及其管理
(二)工程爆破基本常识
(三)爆破工程施工作业
(四)爆破作业施工机械
(五)爆破工程施工安全
(六)爆破安全管理
(七)爆破事故的预防与应急措施
(八)工程爆破事故案例
(九)爆破(爆炸)事故的抢救
(十)法律法规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本期培训班从2016年8月24日开始到2016年9月10日,在桂林市荔浦县和兴安县各设一个培训班,时间安排如下表(培训通知详见附件):
序号
时间
地点
备注
1
2016年8月24日—9月2日
荔浦县蓝海国际大酒店
1、8月24日下午15:00到酒店报到
2、8月25—9月2日为授课时间
2
2016年9月1日—9月10日
兴安县帝豪大酒店
1、9月1号下午15:00到酒店报到
2、9月2日—9月10日为授课时间
备注:①酒店培训场地配置有多媒体设备,容纳200人以上;
②如有调整,以实际安排为准;
③考核时间待另行通知。
三、收费标准
包含培训费、资料费、考试费,1000元/人·次(伙食、住宿、交通费用等自理),费用在学员报到时缴纳。
四、培训须知
(一)参加培训的学员务必准备好以下纸质资料:
1、网上申请通过的申请表(原件1份),需有县级公安的盖章;
2、学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历证(初中及初中以上学历)(复印件1份),或提供户口本(复印件1份);
4、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原件1份),必须是近3个月内的体检证明;
5、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
6、白底一寸相片(4张),
备注:以上资料是办理《爆破人员许可证》的必备材料,缺一不可。要求各学员按照“每人一档”的原则装入纸质档案资料带内,并由各涉爆单位负责人统一收集完整后提交。
(二)请各涉爆单位委派一名负责人收集参加培训的学员信息,并统一填写《新三大员培训交费签到表》(详见附表),于报到日连同培训费用一并交至报到处。
(三)参加培训的学员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或身份证无法识别者(无法识别的情况包含县市两级公安主管部门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培训信息将无法录入系统,培训将无成绩。
五、注意事项
(一)上课时请保持课堂安静,手机必须置于振动或静音状态,接打电话或交谈请到教室外;吸烟烟头不得随地丢,确保灭掉丢垃圾桶。
(二)考试时不得携带课本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场;考试时不得交头接耳,不得传递纸条;不得请人代考;否则以作弊论处,取消考核成绩。
(三)考场内严禁吸烟并请关闭手机,以保持清新、安静的考场环境。
(四)要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如严重违反考场纪律,不听众劝告,则该门考试成绩作废。
特此通知
附表:新三大员培训交费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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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网址:- http://www.cbsw.cn/news.do?newsId=9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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