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报警值班室所设监控终端,能对所有监控图像进行记录,多画面或轮回显示各监控图像;应能与报警系统联动,当报警发生时,能对报警现场进行图像复核,将现场图像自动切换到指定的监视器上显示;可设置为移动画面帧测记录方式,帧测灵敏度为对摄像重点区域内有人员、车辆或应设防物体移动时即起动,图像记录连续性指标不少于10帧/s;
c) 摄像视场角应覆盖目标80%以上(对出入口和直接被监控目标摄像设防的视场角应实现全覆盖),录像的清晰度不低于(352×288)彩色像素点阵,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30d,观看所摄录的图像应能明确辨识被摄录人员、车辆和其他主要物品标识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