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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印发《2016年湖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各民爆企业:
为认真组织好2016年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省安办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民爆行业实际,我办制定了《2016年湖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16年5月25日
2016年湖北省民爆行业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6〕1号)和《湖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安办[2016]34号)要求,结合我省民爆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在全省民爆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保持我省民爆行业安全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组织领导
成立省国防科工办“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副主任刘兆雄任组长,负责此次活动的全面工作;副巡视员柳建钢任副组长,具体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负责人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民爆处具体负责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日常工作。
四、 活动形式及内容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要充分运用广播、网络、简报、宣传栏、板报、横幅等宣传工具和手段,集中开展依法治安宣传活动,扎实开展好“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
2.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安全承诺和安全精神、理念、制度、警句征集等活动。
3.积极参加省安监局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安全生产书法比赛、安全生产有奖征文、“安康杯”竞赛和“青安岗在行动”等活动。
(二)加强员工安全技能培训
1.通过集中组织员工观看全国安全生产组委会推荐的《筑基—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全面安全素质》、《阵痛》等警示教育宣传片,发放安全文化图书、资料等形式开展事故警示教育。
2.组织事故案例图片展、身边典型事故反思大讨论、事故肇事者(受害者)“现身说法”等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全员深入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3.进一步规范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开展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深入学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危险因素辨识等相关知识并进行严格的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许上岗。
(三)严格排查治理问题隐患
1.结合前期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认真按照隐患排查“两化”体系建设要求,按时排查隐患、上报有关情况。
2.针对我省暑期长、气温高、湿度大等特点,重点围绕防洪、防汛、防火灾、防触电、防雷击、防中暑、防坍塌、防疲劳作业及民爆物品运输时防火、防爆、防盗、防疲劳驾驶等,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
3.“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我办将结合民爆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工作,对全省民爆生产企业进行安全检查。
(四)认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1.各单位要结合行业及自身特点,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8号)要求,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规范演练程序,突出现场处置,积极与当地有关部门沟通、联动,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2.我办拟在湖北帅力化工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现场会,以点带面,进一步提高全省民爆行业应对事故的应急反应和应急救援能力。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带头,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部署,提前谋划,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在积极参与省、市(州)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教活动,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大力推动安全法治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围绕活动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宣传民爆行业标准规范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凝聚安全发展共识,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三)畅通渠道,沟通信息。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及时上报,便于我办掌握相关动态。6月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各单位于每周三前将本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至我办民爆处(1848632232@qq.com)。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
请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认真制订“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做好总结工作,活动方案于5月31日前、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和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于7月2日前报送我办民爆处。
联系 人:朱炯
电话:027-87279832
传真:027-87825680
电子邮箱:1848632232@qq.com
2016-5-27 16:13:35
原文网址:- http://www.hubmb.com.cn/ArticleRead.asp?id=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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