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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民用爆破器材
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全省民爆器材行业也面临历史性的发展机遇。为加快行业的发展,满足我省经济建设的需要,加强宏观调控,规范行业管理,根据国防科工委《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十一五”发展的思路与重点研究》精神,结合我省民爆行业的实际,特制定《湖北省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一、“十五”期间我省民爆行业发展情况和现状分析
(一) “十五”期间的发展情况
“十五”期间,在国民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拉动下,在市场机制的培育和“十五”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下,在国防科工委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行业大胆实践,开拓创新,锐意改革,持续保持了产销两旺的发展态势,各项主要经济指标维持在较高的水平;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改制成效显著;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得到加强;市场经济环境逐步改善,有效地保障了国民经济建设对民用爆破器材的需求。经过全行业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民用爆破器材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绩,基本实现了“十五”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
1、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地增长,满足并保障了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
“十五”期间,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企业坚持安全生产、依法经营,全行业生产经营保持稳步增长的发展势头,满足并保障了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
2005年,全省民爆行业实现了行业经济运行快速发展,多项指标创历史最好水平。按现价完成工业总产值42614万元,比2001年增长66.29%,年均增长13.26%,实现销售收入42324万元,主要产品产销率达99.3%。工业炸药完成76547吨,比2001年增长34.5%,年均增长6.9%,工业索类产品完成8469万米,比2001年增长61.44%,年均增长12.29%。工业雷管完成8178万发,比2001年增长42.47%,年均增长8.49%;震源药柱完成4636吨, 比2001年增长29.03%,年均增长5.81 %。
2、民爆行业管理体系基本建立,管理逐步规范。
2000年,全省民爆器材生产流通统一归口由省国防科工办管理,并成立了湖北省民爆器材管理局,解决了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多年来存在的管理体制问题,为全行业的发展创造了解有利的条件和环境。在国家(国防科工委)和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爆器材管理部门)民爆器材两级管理体制的基础上,为了充分发挥地方政府部门的作用,省国防科工办在民爆器材生产流通企业集中的恩施、宜昌、襄樊和武汉地区,委托地方相关政府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民爆器材生产流通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行业安全监督检查,对两级管理体制形成了有益的补充。
为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根据国家民爆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省的实际,制定下发了《湖北省民用爆破器材经营企业凭照管理实施细则》、《湖北省民用爆破器材经营企业库区安全规定》、《民用爆破器材库区值班制度》、《湖北省民用爆破器企业库区管理制度》、《湖北省民用爆破器材专用储存仓库新建、改建、扩建审批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和规范的实施,对进一步加强我省民爆器材行业安全管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专项整治成果明显,本质安全水平提高
全省民爆行业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关口前移,重心向下,立足防范,强化监管,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成效显著,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初见成效,保持了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十五”期间,民爆流通企业共投入资金6000多万元整改隐患,民爆器材库区存在隐患需内部整改的30家民爆流通企业和外部距离不符合要求存在重大隐患的52家民爆流通企业全部完成整改工作,已通过验收投入使用。
4、产品结构调整步伐加快
按照技术创新的要求,民爆器材生产企业普遍加大了产品结构调整的力度,以乳化炸药、膨化硝铵炸药、改性铵油炸药、高精度延期电雷管为代表的性能优良的新产品相继建成并投入批量生产,且生产规模及销量逐年增加,正逐渐取代传统落后的产品,产品结构调整取得阶段性成果。到2005年底,全省共建成自动化、连续化乳化炸药生产线6条,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1条,无梯炸药的比重达到了77.49%;工业雷管及索类火工产品已初步形成了多品种、系列化生产规模,产品质量及性能也有较大提高。
5、生产流通企业改革成效显著
“十五”期间,根据国家“抓大放小”的改革政策,大多数民爆生产流通企业进行了改革改制,国有资本逐步退出,实现了民营化,全行业形成了民营为主,国有并存的所有制结构。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股份制改造和资产重组,涌现出一批产权多元化、竞争力较强、管理水平较高、经营机制灵活、服务面向国内外两个市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优势骨干企业和科技型企业,这些新型企业代表着行业发展的方向。
企业加大了兼并和重组的力度,实现行业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浙优秀民营企业--盾安控股集团兼并原湖北咸宁化工厂,新成立湖北帅力化工有限公司,并成功收购了嘉鱼县民爆公司。湖北凯龙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兼并了恩施州化工厂,托管荆襄磷矿炸药厂,控股京山县民爆公司,参股远安县民爆公司,成为湖北省最大的民爆器材生产销售企业,工业炸药生产销售能力达3万吨,进入全国前10位。“十五”期间,全省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已由15家减少到12家(葛州坝易普力化工公司2003年迁到重庆市),行业资源逐渐向优势企业集中。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行业管理体制的变化,民用爆破器材流通企业积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规章制度,大力加强销售服务网点建设和售后服务工作,积极推广配送制等新型经营服务方式,已经实现了由行政管理型向经营服务型方式的转变。积极开展了企业改制工作,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迈出了重要步伐。
6、行业协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湖北省爆破器材行业协会作为联系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始终坚持为会员单位服务的宗旨,在组织技术咨询、加强人才培训和信息交流、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安全检查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受到会员单位的好评。
(二)现状分析
“十五”期间,由于受宏观环境的影响,加之各种不利因素的制约,我省民爆行业还存在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企业发展不平衡,生产企业的规模、整体竞争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安全保障体系还不完善,职工的安全素质不高,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自我封闭、无序竞争、不讲诚信等问题还十分突出。
一是现行法规、标准不适应形势的发展
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治业,企业依法生产经营,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都要求建立相适应的法规、标准环境。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存在着的法规滞后、标准落后的问题,不适应生产经营快速发展的形势。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是国务院1984年1月6日发布的,已完全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亟需修改与完善。个别地区出台或变相出台一些地方性保护政策,搞市场封锁,导致手续齐全,合法有效的民爆器材购销合同不能顺利执行,影响了行业的政令畅通和宏观调控的力度,干扰了正常的行业管理秩序。
二是企业发展不平衡,生产企业的规模、整体竞争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生产企业两极分化严重,即存在核心竞争能力强、在全国居于前列的优势企业,有些企业长期没有进行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等方面的技术改造,生产加工设备陈旧,工艺技术和生产方式落后,连续化、自动监控水平低。在品种和质量上,产品质量的均一性和可靠性不高。个别企业生产经营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
三是现代物流管理模式和生产、流通、使用“一条龙”服务模式还未得到推广
发达国家先进的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经营理念是销售安全和服务,它最终体现在提供从爆破设计、爆破器材制造和炸药装填、起爆系统联接和起爆到爆破监测“一条龙”爆破施工服务上,约80%以上的工程爆破施工采用现场混装炸药车装药爆破技术。我省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生产、流通、使用“一条龙”服务模式还未得到推广,仅在三峡工程、清江水布垭水电工程等国家和省内大型水电工程采用现场混装炸药车装药爆破技术。因行政分段管理,形成生产与使用严重脱节,产品生产的规模效益和竞争能力不高。一些生产企业不能直接面向市场,难以真正成为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流通企业在现代物流管理模式上未形成气候,连锁经营(网点建设)、配送服务和延伸服务还存在较大差距。少数流通企业经营行为不规范,市场观念差,延伸服务不够,服务水平低。少数流通企业仍存在乱收费、乱加价、恶意拖欠生产企业货款,以物抵款现象。
四是科技进步与人才不足的矛盾非常突出
我省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科学进步与人才不足的矛盾非常突出。在人才结构上,企业技术队伍不健全,知识层次不高。特别缺乏总体技术、信息技术和安全技术等方面的技术专家和技术攻关队伍。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素质也有待进一步提高。在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大好形势下,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加快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已是当务之急。
二、“十五”及未来10年发展环境和形势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目标和任务,为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的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这就要求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加快改造步伐,提升工业技术基础,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切实保持全行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同时,还要为建设和治理生态环境、节约资源、保持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十一五”及未来10年,我国经济发展将进入一个新阶段,以短缺经济和数量扩张为主的发展阶段已基本完成,继续靠产业扩张带动经济增长的时代基本结束。随着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跨国公司的强强联合,将引发产业结构和布局的新一轮调整。这将有力推动全球范围产业转移以及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有利于企业更多地利用外资,开拓国际国内市场,但经济的全球整合和信息的快速流动会使市场风险进一步加大,竞争更为激烈,两极化趋势也会愈加明显,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的稳定发展增添了不确定因素。
加入WTO以后将大大加快我国经济与国际接轨的步伐,从长远看将为企业在扩大对外开放,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带来新的机遇,使企业在引进国外资金和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加快企业改革和经营机制转换,增强竞争力等方面获得一个公平自由的市场环境;从近期看,随着关税的大幅下调和国家对某些保护政策的削弱直至取消,可能对企业造成一定的冲击。
建立在知识和信息基础上的新经济的崛起将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蓬勃发展,使知识、信息和人才逐步取代自然资源成为经济发展的首要制约因素。这既有利于企业加快传统产业的升级,又对企业在一个时期内的发展提出严峻的挑战。
科技进步使民用爆破器材产品的升级换代速度加快,技术含量上升,这一世界潮流既给民用爆破器材行业“走出去,引进来”提供了新的条件,促进了市场格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资源配置的国际化,同时又不同程度地对民用爆破器材科研、生产和经营,对信息化、本质安全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适应这一时代潮流,趋利避害,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是行业面临的艰巨任务。
十一五期间,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加快湖北经济的发展,国家和省政府将加大在鄂重点项目的投资,特别是铁路建设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目前湖北境内已确定的新建和改扩铁路项目14个,将新建铁路里程1088.7公里,复线铺轨731公里,投产电气化铁路公里,建设总规模达到1011.36亿元。经济快速稳定的增长和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民爆器材产品的需求将稳步增长,对民爆器材行业发展将起到巨大的拉动作用
从民爆行业来看,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产品进一步优化,科技含量高并有利于环保的民爆产品将逐步获得市场的主导地位,生产技术工艺水平、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随着部门垄断地区封锁被逐渐打破,产品价格逐步放开,市场的竞争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将会十分激烈,企业在扩大核心能力方面的任务也十分艰苦。
“十一五”期间,企业将面对多方面的机遇与挑战,必须联系本企业的实际和市场的情况,充分发挥和利用自己的优势,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寻求企业跨越式发展的新途径,才能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
三、“十一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坚持以人为本,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求活力,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保障;充分发挥行业管理和市场机制的作用,逐步建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民爆器材市场体系,使全行业走上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规模化的发展轨道,促进民爆行业健康、协调发展,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
(二)基本思路
1、转变观念,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树立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使资源从劣势企业向优势企业集中。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准则,禁止市场经济活动中以任何方式限定、变相限定单位只能经营、购买、使用本地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只能接受本地企业提供的服务的地区封锁行为,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垄断、市场封锁和地方保护主义。省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和行业的法规,逐步建立健全各项行业规章及其实施办法,以加强行业管理和宏观调控,通过市场机制推动行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和本质安全性,实现全行业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运行规范化、市场化。
2、实施“创新”工程,增强企业的活力和实力
对民爆器材行业实施创新工程,一是制度创新,二是管理创新,三是技术创新,并使三者有机结合。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是调整生产关系,以提高管理部门的水平和办事效率,增强企业的活力;技术创新是发展生产力,以提高企业的实力。
“十一五”期间,全行业将以提高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广泛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建立创新体系和创新机制,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满足市场的需要。加强技术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引导企业通过产、学、研相结合,积极参与一批重大创新项目的研制与开发,增强企业的活力和实力。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逐步与国际接轨。鼓励产品质量好、售后服务意识强的企业跨省、跨地区销售及外贸出口。
3、择优扶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
民用爆破器材产品的危险属性,宏观上要求控制总量。目前,我省民爆行业实际生产能力大于市场需求,产品结构的调整不宜盲目追求量的增长,而应着重于质的提高。因此,结构调整要以宏观取向为依据,着重于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工艺技术水平,争取在优化产品性能、降低环境污染等方面实现突破。要认真研究和预测市场的变化,优选最具市场前景的产品和技术,本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确定重点发展的产品和技术,高度重视技术改造,采取有效措施,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品结构升级。培育骨干企业群体,发展规模经济,实现企业之间的有序竞争,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鼓励企业在平等的条件下开展竞争,提倡有条件的企业在本地区或者跨地区组建企业集团。支持生产企业之间的联合、经营企业之间的联合、生产企业与经营企业之间的联合,特别提倡生产、销售、爆破服务“一条龙”的联合。
4、加快流通领域改革,促进科研、生产、销售、使用的衔接
推动生产、流通、使用“一条龙”服务模式的形成,加快流通领域改革,尽快实行连锁经营、配送服务等现代物流方式。实现服务、贮存、运输、供应网点的专业化和集约化。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供网络快捷、全方位、全时段的服务。利用移动式装载设备和服务网点间的联合、合作,扩大服务范围和内容。
流通企业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强化民用爆破器材的流向管理,避免人力、财力、土地资源的浪费,减少涉爆人员,推行专业化服务。在局部地区首先实行统一销售、统一配送、统一爆破、统一清退(储存)经营模式,延伸服务领域,为形成“一条龙”服务模式进行有益的探索。另一种模式是通过销售网点实现连锁经营,民用爆破器材集中保管、统一配送、净化现场,加强售后服务。
四、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通过改革与发展,使我省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逐步升级和优化,经济规模不断加大,产业基础能力和整体实力显著增强,人员素质、本质安全、技术水平大幅度提高,实现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行业管理目标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坚持政企分开,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激发企业活力。在管理手段方面,实现由行政手段为主向法规、行政和经济手段并存的转变。
(三)产品结构调整目标
进一步加快企业技术改造的步伐,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及震源器材的自动化生产水平,同时降低能耗和减少污染。限制并逐步淘汰粉状铵梯炸药、工业火雷管、工业导火索等传统落后的产品,到“十一五”末期,基本淘汰铵梯炸药。重点发展乳化炸药(含粉状)、膨化硝铵炸药和改性铵油炸药;发展高精度、安全型电雷管、导爆管雷管;发展高性能导爆管及系列导爆索;加强性能优良的震源器材、油气井用爆破器材等产品的研制开发。
(四)企业结构调整目标
结合我省区域经济政策,引导企业采取兼并、资产重组等措施,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压缩现有企业数量,到“十一五”末期,培育和发展优势企业集团2-3家,科技型企业3-4家,优势流通企业20家。
企业结构调整要贯彻择优扶强的原则,在政策上向骨干企业倾斜,逐步培养一批对民爆器材行业全局有影响、能够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的排头兵。
(五)技术创新目标
初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宏观指导、产学研相结合和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围绕行业发展和行业技术升级的关键技术,通过引进、联合、自主研发的方式,组织实施2项重大技术创新项目,3项重大新产品试产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明显成效。到“十一五”期末,全行业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要提高到50%以上。
“十一五”期间,大幅度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工艺装配水平,引进推广符合国情的工业炸药、工业雷管等大类产品的连续化、自动化生产线;到“十一五”末期,乳化炸药(含粉状乳化炸药)、膨化硝铵炸药和改性铵油炸药、雷管连续化、自动化生产线要达到全部生产线的80%以上。产品质量均一性与可靠性大幅度提高。治理环境污染取得明显成效,做到“三废”达标排放。
(六)安全管理目标
到“十一五”期末,全行业所有企业都必须通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组织安全性评价,年平均重伤、死亡人数要明显低于“十五”期间年平均数。十年内全行业在技术保障的基础上,人员素质、本质安全、技术水平要有明显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得到大幅度地提高。
(七)人才培养目标
到“十一五”期末,从事民用爆破器材工作的各类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含技师以上工人)总数,一般企业要达到职工总数的20%以上,骨干企业要达到25%以上。
(八)经营服务目标
积极创造条件,深化流通企业改革,发展流通企业之间的联合,发展同生产企业的联合,建立与生产企业和用户之间的平等的购销关系。加强基础设施和和经营服务网点的建设,积极推广配送制、代理制等新型经营服务方式,以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信誉,继续发挥经营企业民用爆破器材销售的主渠道作用。争取在“十一五”期末,培育和发展一批经营服务全面发展的优势流通企业,实施现场服务和爆破作业,有效防止民用爆破器材的流失。
五、发展重点
(一)工业炸药及其制品
工业炸药产品向多品种、系列化、低成本、低污染、原材料来源丰富、性能优良、安全可靠、品质优良的方向发展,以满足各领域爆破作业要求;限制并逐步减少含梯炸药品种。重点发展乳化炸药(含粉状乳化炸药)、膨化硝铵炸药、改性铵油炸药等品种。“十一五”末期,淘汰以传统的间断式轮碾工艺为主要生产方式的炸药品种,形成包装炸药以乳化炸药(含粉状)、改性铵油炸药和膨化硝铵炸药为主,散装炸药以现场混装炸药为主的格局;
发展煤矿许用高安全等级煤矿许用炸药,淘汰煤矿许用铵梯炸药;
发展工业炸药现场混装车应用技术,在大型露天矿山及工程建设中积极推广以现场混装车为主的乳化炸药、多孔粒状铵油及乳化铵油炸药等系列产品;不断改善现场混装技术和设备的可靠性、适用性和耐用性,降低成本,提高现场混装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引进、开发应用包装乳化炸药、膨化硝铵炸药的连续化自动装药、包装设备及工艺,逐步取代传统落后的轮碾工艺和手工装药工艺,减轻工人劳动强度;积极推广连续化、自动化乳化炸药(含粉状)生产线,促进全行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开发研制高能起爆具系列产品及地震、勘探用系列民爆器材产品,积极培植和扶植相关技术的发展,使之成为民用爆破器材行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工业雷管
调整工业雷管的品种结构,大力发展非电雷管系列产品,逐年增加导爆管雷管的产量比例,“十一五”末期逐步形成工业雷管产量以导爆管雷管为主、电雷管为辅的格局。
发展高精度延期药及高精度、等间隔、多段别延期雷管系列产品,提高产品的可靠性。鼓励研制各种特殊用途的工业雷管。研制、开发、推广电子雷管等高安全性、高可靠性、高精度雷管。
鼓励刚性点火药头、延期体等火工元件的集约化生产。完善电雷管产品结构,提高安全性、可靠性与工业化生产的适应性。
鼓励发展高精度、高强度、低成本、耐温、防油和复合管壁的多品种导爆管系列产品。
引进电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分步建成连续化自动化生产线,提高雷管生产线的连续化、自动化水平;
限制并逐步淘汰工业火雷管。发展和推广应用综合性能优良的起爆药剂,淘汰高污染的起爆药剂,彻底解决雷管生产中的环境污染问题。
(三)工业索类火工产品
鼓励发展小药量、高性能导爆索系列产品及索类火工品,逐步扩大其适用场所和应用领域。大力调整工业索类火工产品的品种结构,限制并逐步减少工业导火索的产量,发展塑料导爆管;
开发低成本、优性能、高适用性的多品种系列导爆管产品,进一步提高塑料导爆管的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完善导爆管雷管装配与使用配套件,大力推广应用导爆管起爆系统,以提高爆破效率和爆破作业的安全性;
完善导爆索的系列品种,扩大导爆索的应用领域;
开发工业索类火工产品的新型包缠材料与包缠技术。发展塑料导爆索,限制棉线导爆索的产量,进一步降低导爆索的生产成本;
(四)震源器材
震源器材向多品种、系列化、高分辨率和低污染的方向发展。发展与地质条件及勘探需求相适应的先进震源器材及应用方式。
鼓励以油(气)井用爆破需求为牵引,研制开发专用性强、配套性好、增效性大、破坏性小的油(气)井用爆破器材及火工品系列产品。
研究新型震源药柱配方,逐步淘汰铵梯炸药或其他含梯炸药的炸药配方,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装药的抗水性能和贮存性能。
(五)经营服务
改善并加强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等硬件和经营服务网点的建设,加强涉爆人员培训,提高自身综合能力,积极探索和采用先进的经营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加大推广配送服务的力度。
加强产销衔接,密切供需关系,提高清欠能力。
六、主要措施
(一)强化管理,促进民用爆破器材健康发展
1、省民爆器材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贯彻、正确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形成行业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坚持前置审批与后续监管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制度,以及产品购销合同鉴章制度,维护和支持产品合理流向。定期对民用爆破器材产品进行质量与安全复查检验,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2、加强中长期发展战略与规划研究,科学进行市场预测。
3、“十一五”期间,非填补国内空白的产品和技术,不再审核报批增建新厂。提倡和鼓励现有企业按照市场需求,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本着少投入,多产出的原则,通过技术改造挖掘生产潜力,提高工艺状况,形成经济规模。对工艺技术落后,能耗大、污染严重,用户对其产品反映意见较大的企业,要限制其生产,直至向国防科工委申请取消生产资格。
4、巩固民爆器材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规范民爆器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流通企业,按市场需求,合理设置民爆经营网点。
5、建设推广民用爆破器材行业信息管理系统(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网络行业所有单位,将政府的方针政策、行政规章,企业的各类信息,如产品设计信息、经营信息、销售信息等按照标准化的要求建成相应的数据库。信息管理系统由办公和公共信息发布两个数据平台组成,除可进行网上办公(如:民用爆破器材的生产计划、合同管理、证照管理、企业定点报批等)外,还应具有信息采集、存储、传输、分析处理、查询统计、跟踪监控等功能,初步实现全省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网上管理。
6、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在政策研究、法规建设、技术咨询等方面中不可或缺的作用。加大对省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科技咨询和指导的力度,提高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管理和决策的水平。
7、组建民用爆破器材行业专家委员会。为发挥专家群体作用,提升民用爆破器材行业整体水平,推动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组建民用爆破器材行业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由多学科、跨专业的专家组成,是行业经济技术咨询的权威机构和行业管理科学决策的支撑体系,对制定和实施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参与对行业重大科技项目的立项、重大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进行评估,应邀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企业技术改造、安全改造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等咨询服务。
(二)贯彻执行行业法规,严格规章制度,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
1、及时宣贯国家和行业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结合我省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对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行政规章制度进行及时清理与修改。
2 、严格执行民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制度,严查生产企业超凭照、超品种生产,经营企业超合同供应。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对民爆产品购销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大合同执行监督管理力度,有效控制产品流向。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安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建立行业重大危险源和隐患档案,重点进行督促检查。
(三)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快改革的步伐
1、优化结构与布局,提高经济运营质量
“十一五”期间,采取资产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等措施,积极培育和发展一批民用爆破器材企业集团、科技型企业和优势企业。通过市场机制推动行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品结构的优化,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企业考评和组建企业集团强强联合或研发、生产、使用联合,精减企业数目,优化企业结构,实现集约化经营,发挥优势。通过股份制改造、组建上市公司或组建技术研究中心等多种形式,促进新型企业和现代企业制度建立。
贯彻择优扶强的原则,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向骨干企业倾斜。推进民用爆破器材企业集团建设,实现规模化、集团化、跨地区跨国经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在市场公平竞争中优胜劣汰,逐步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发挥它们在资本运营、技术开发、开拓国内外市场的优势和主导作用,带动整个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的发展。
2、规范经营行为,逐步建立完善全省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体系
打破地区封锁,消除地域限制,优化布局,适度竞争。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合同履约率,规范经营行为,逐步建立完善具有行业特色的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体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
支持民用爆破器材产品的合理流向,鼓励有条件的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重组联合,提升规模,延伸服务领域,提高配送水平。流通企业转变经营策略、经营观念和经营机制,推行产品经营多元化模式,探索和推广产品经销代理制、连锁制和配送制等新型营销方式,加强基础设施和流通服务网点建设,发挥销售主渠道作用。
3、深化体制改革,提升行业的整体竞争能力
推进民用爆破器材企业股份制建设,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在行业内部实现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的融合、补充、促进,建立和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为企业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推进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形成产权明晰、管理规范、文化先进的格局。
(四)加强科技创新、推进行业技术进步
1、按照科技创新的要求,大力推广性能优良、绿色环保的新产品,逐步淘汰落后的品种,促进产品的更新换代,提高产品的安全性和使用性能,同时要降低能耗和减少环境污染。
推广先进和节能型的民用爆破器材自动控制生产技术和工装设备,大幅度提高其水平。限制落后的生产工艺发展。
开发完善小直径工业炸药的连续装药和包装设备及工艺,限制并逐步淘汰手工装药和包装工艺,减轻工人劳动强度,改善劳动环境。“十一五”期间,新建工业炸药生产线应实现由硝酸铵破碎到成品包装连续化生产和自动化控制,在条件成熟条件下逐步向24小时不间断生产方式过渡,同时要降低能耗,污染物要做到达标排放。改扩建工业炸药生产线应采用自动装药及包装设备,减少同一工房内的在线操作人员。开发研究低感度起爆药和工业雷管制造新工艺,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使用的安全性。发展连续化、自动化工业雷管柔性生产线。
2、按照择优扶强的原则,支持和鼓励优势企业通过产学研相结合,集中优势力量联合攻关,努力开发国际市场急需或国内填补空白的产品,以占领国内外两个市场;在政策上重点向骨干企业倾斜,培养一批对民爆器材行业全局有影响,能够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的排头兵。
3、针对我省民爆行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积极做好民爆行业人才结构的优化工作,实现人才、年龄结构梯次配备,知识能力满足岗位要求,努力培养一支懂技术、会经营、会管理、富有创新精神的民爆队伍。一是采用定向培养、委托培训、单科进修、标准宣贯和出国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创新人才和具有技术知识及市场开拓能力的营销人才;二是加强安全管理培训,提高行业总体素质;三是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多种方式吸引优秀人才和稳定骨干队伍。
(五) 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安全、质量管理
1、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强化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意识,牢记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加快配套制度建设;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突出抓隐患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制定和完善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采用先进、可靠的安全技术装备,以技术进步和规范管理为基础,提高生产流通各环节的安全性。
2、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安全评价和环境、职业健康认证,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和安全保证体系,力争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方法、措施和手段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逐步实现由传统管理向科学管理的转变。在连续化生产的基础上保证安全和质量,提高自动化的安全监控、质量监控、在线检测水平。
3、鼓励企业通过产品质量认证,提高产品质量均一性与可靠性。继续做好民用爆破器材产品质量的监督和检测工作,建立健全质量监督员制度,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搞好检测单位建设,加强标准化工作的统一管理,不断提高标准化水平,提高全行业整体水平。同时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提高对外服务质量,取得用户信任,创出自己的品牌,增加出口创汇。
2008-1-11 16:23:49
原文网址:- http://www.hubmb.com.cn/ArticleRead.asp?id=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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