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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85 证券简称:雷鸣科化 编号:临2018—025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012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应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雷鸣科化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0)。
公司在收到《反馈意见》后,会同中介机构及时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并对问题逐项进行落实。由于国土资源部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变动需调整评估值,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程序,预计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经与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于2018年5月3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延期回复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申请》,申请延期至2018年5月31日前回复反馈意见。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雷鸣科化关于延期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对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雷鸣科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之一次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资料。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本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2日
原文网址:- http://www.lmkh.com/info/1006/66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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